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编辑 陈星
11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首次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举行专题集体采访活动。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调研室主任张永志介绍,201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综合报告的同时,已经先后听取和审议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上个月刚刚结束的常委会第31次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实现了中央意见确定的四类主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全覆盖。
《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记者在集体采访时提问:根据部门“三定”,自然资源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考虑?
对此,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司长廖永林回应,下一步,将继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支撑体系。其中包括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国土生态安全格局、现代农业格局、城镇开发格局、海洋空间格局,形成主体功能明显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等。
详解 为何把报告安排在今年
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部署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这是党中央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治理,有效发挥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中央赋予人大的一项新职责。
张永志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第一时间确定了报告的时间,即每年10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张永志强调,特别是在审议报告工作方面,201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综合报告的同时,已经先后听取和审议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上个月刚刚结束的常委会第31次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实现了中央意见确定的四类主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全覆盖。
对于为什么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安排在2021年,张永志解释,在四类国有资产中,自然资源资产种类繁多、规模庞大、管理复杂,并且各项改革还在推进过程中,管理的基础相对比较薄弱,所以安排在最后一个。
“经过四年来的努力,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政府、人大和各有关方面的努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与改革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上个月提交审议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全景式地报告了国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状况。”张永志说,比较全面地报告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改革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也揭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建议。应该说,交出了一份令各方面比较满意的答卷。
推动 生态资源权益市场化交易
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都关注了哪些方面,提出了哪些意见,这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对此,张永志介绍,在审议过程中,在充分肯定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取得成效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报告工作还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
主要包括,进一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落实机制、进一步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合理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同时,围绕着进一步改进报告工作,提高报告质量,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
其中,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改革力度方面,张永志指出,要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各类自然资源所有权行使模式;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与国家发展规划相衔接,理顺不同层级规划之间的关系。要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要探索研究价值量核算方式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形式,加快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围绕双碳目标,推动生态资源权益市场化交易。
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合理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方面,要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建设和节约集约利用,完善耕地保护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利用,提高可持续利用的水平;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准入管理,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水平和效率;进一步提高能源和水资源利用效率,不断降低万元GDP能耗和水资源消耗的水平。总体上要处理好自然资源的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
同时,对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提出要增加报告资产质量状况。现在数量都有了,质量状况反映还不够。要研究将风能、太阳能(000591,股吧)等可再生能源纳入报告的范围,增加动态数据反映自然资源资产的变动情况。也要加强自然资源负债的研究,增加负债情况,探索建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全口径报表体系等。
优化 国土生态安全格局、现代农业格局、城镇开发格局等
根据部门“三定”,自然资源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考虑?
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提问,廖永林指出,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是党中央赋予自然资源部的重要职责,自然资源部组建以来,在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用途管制制度,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等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总体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按照国土空间规划顶层设计,统一了包括调查、规划、用途管制、执法督察全过程的用地用海分类标准,基于“三调”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提供统一底版。同时,在土地管理法修改时也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在我们国家法律中的地位。
守住安全底线。开展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努力做到数、线、图相统一,可操作、可考核、可落地。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结合自然保护地体系优化调整,开展15省份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以及16省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全面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形成《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初步成果,推进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上海大都市圈、海岸带等重点区域和流域的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地方同步开展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改革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以符合规划、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指标的依据,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
同时,对于下一步的工作考虑,廖永林指出,将继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支撑体系。
具体包括:推进《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编制,抓紧修改完善有关文件,同时指导地方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将“三条控制线”落地落图。
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国土生态安全格局、现代农业格局、城镇开发格局、海洋空间格局,形成主体功能明显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以一切从实际出发为原则,坚持科学态度,把严守耕地红线摆在首要位置,将批复的生态保护红线落地作为重要任务,在“三调”形成的统一底版上协调处理各类矛盾冲突,逐级划定落实安全底线,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约束。
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搭建上下贯通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规划“一张图”系统。
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坚持审批和监管并重,探索建立用途管制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预警反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