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电,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的若干意见》,强调提高大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明确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及标准并纳入毕业要求。支持高校开设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口语表达、经典诵读等语言文化相关课程。明确教师要自觉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有机融入课程思政。加强校园语言文化环境建设,突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体地位。明确将高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教材审查和学位论文抽检范围。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学位论文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撰写。加快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2025年前须完成达标建设任务。提倡学术成果中文首发,提倡以学校为主举办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和国际学术会议将中文作为主要语言。加强有组织科研,推动语言文字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相关学科的深度融合,在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关键领域有所突破。
意见指出,支持高校开设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口语表达、经典诵读等语言文化相关课程。强化语言文明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语言习惯,自觉抵制庸俗暴戾语言。加大普通话培训测试力度,为毕业生就业从事相关职业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水平提供支持。
根据意见,要增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服务社会供给。建好建强现有高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点,新建一批测试站点,主动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推广和语言志愿服务、应急语言服务、特殊人群语言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