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22日举行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介绍,入职查询制度实施以来,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已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入职查询2000余万人次,解聘有前科劣迹人员6800余人。
那艳芳表示,涉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重要的司法问题,更是突出的社会问题。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不能止于办好个案,更重要的是针对个案、类案发生的原因,做实诉源治理,力防相关案件反复发生。2022年,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治罪与治理并重。
一是针对未成年罪犯刑满释放后因“标签效应”难以融入社会等问题,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出台实施办法,细化封存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程序等,确保制度落到实处。2022年,检察机关共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3.3万余人次,较2021年增加4.8%。
二是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发现晚问题,狠抓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建立强制报告“每案必查”机制,发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医疗系统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制度施行以来,全国检察机关通过强制报告发现、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000多件。通过“每案必查”机制倒查发现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后,推动追责700余人。
三是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性侵犯罪持续上升问题,持续抓入职查询制度落实。向教育部专题通报并提出工作建议,教育部在5个省份部署试点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准入查询工作。该制度实施以来,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已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入职查询2000余万人次,解聘有前科劣迹人员6800余人,通过加强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预防,让隐匿的“大灰狼”无所遁形。
四是针对未成年人文身的潜在和现实危害问题,检察机关在当时法律规定尚不明确、各方责任难以界定的情况下,立足“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综合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健康发展,通过提起公益诉讼、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推动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通过总结各地办理的类型化案件,最高检向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报告,国家层面出台治理办法,明确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从源头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