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是支撑‘双减’政策落地实施的关键载体,但开展高质量的课后服务仍面临诸多挑战。”
日前,在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主办、中关村互联网教育创新中心承办的2023中关村“教育+科技”创新周上,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教育装备国际交流分会理事长、原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曹志祥发表上述观点。
在他看来,一方面,课后服务的供给不足,资源分布不均衡,尤其是在农村地区,课后服务资源、师资相对匮乏,难以满足学生的需求。另一方面,课后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一些服务项目过于注重学业成绩,忽视了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首都师范大学中小学生校外教育研究院院长薛海平也有同感。其团队于2005年开始研究校外培训,曾参与教育部“双减”政策的制定、研讨。在上报“双减”过程中的问题及建议时,薛海平专门提到,要提升课后服务的质量。
“‘双减’之后,家庭的校外培训需求转向校内课后服务。虽然课后服务在中小学大面积开展起来了,但是课后服务的质量难以令人满意。”薛海平在论坛上提到。
原因之一在于国内尚未建立课后服务的质量保障体系。主要体现在课后服务主体权责不清、缺乏明确的课后服务行动指南、经费和人员保障问题突出,以及尚未建立有效的课后服务评价机制等。
课后服务作为一个国际性的话题,不少发达国家针对类似问题进行了长期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了丰富的经验。薛海平认为,如果某一经验在多国同时出现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说明这个经验接近课后服务的运行规律,这对中国也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整体来看,课后服务质量保障包括三个方面:谁来保障、保障什么、如何保障。
在课后服务领域,质量保障不是学校一个主体的事务,必须建立一种多元协同的保障体系,让每个主体都能承担相应的责任。国外在开展课后服务的过程中,建立了一种政府主导统筹和社会力量赋能的监管体系。
第一个经验是,在不同的供给模式下,成立专门机构,统筹监管课后服务。
国外课后服务的供给有三种模式,分别是以学校为主、以校外机构为主、校内外合作开展,分别对应的代表性国家为美国、英国、澳大利亚。
以成立时间较早的英国国家教育标准局为例,该机构主要承担的管理职能包括:评估和检查;接受投诉;审核机构资质。如果是校内外合作模式下,澳洲相应的机构还要去充当一个中间人的角色,协助学校和校外机构签订服务合同。
第二个经验是,动员社会力量,协同赋能课后服务。
监管的重点在于改进学校课后服务质量,单靠政府监管很难实现,因为政府可以设定服务标准来监督和评价课后服务运行,但无法给学校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帮助和建议,而学校自身由于科研和信息方面的缺陷,也很难对课后服务的问题进行系统改进,这也为社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监管提供很大了发挥空间。
国外社会力量主要是公益组织,分为两类:一是独立的公益组织,比如美国的放学后联盟。二是依托于学校和社区的公益组织,比如日本在学校或社区组成理事会,由课后支援人员、学校管理人员和课后服务人员组成。
德国在各州建立了由课程开发培训师和专家顾问等校外人员组成的咨询系统,为学校提供全方面的指导;开展“灯塔计划”,组织参观一些比较好的课后服务学校;在学校本身科研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委托研究的方式,吸纳社会科研人员开展研究。
课后服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一样,其运行需要财力、人力、物力资源的支持。
国外课后服务经费分担方式有两种,一是以财政为主,如德国、瑞典、芬兰、日本,将课后服务作为一种公益性的便民政策,政府承担课后服务的绝大部分经费。
比如瑞典的课后服务不管是政府供给还是私人供给,都会给以资助,如果私人机构提供的课后服务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且收费没那么高,当地政府会给予补贴,补贴标准达到了总成本的85%。
二是以家庭为主的经费分担方式,家庭将承担较大的经济压力,但是政府会采用相应措施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比如托儿补贴、免税看护、免费课程券。
目前各国都在提高财政在课后服务经费负担中的比例。
以美国为例,成立于1998年的21世纪社区学习中心,是承担课后服务财政拨款的机构,20多年来,资助金额从最初的4000万美元增加到2022年的13.29亿美元,这对扩大课后服务的机会和提高课后服务的质量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课后服务对教师的要求也在同步提高。国外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群体可以分为两类,分别是以校外教师为主和以校内外教师合作的模式,前者以经济激励和职业激励为主,后者以精神激励和价值引领为主。
比如,英国为准备参与课后服务的机构和个人提供启动资金,瑞典会为表现优异的校外教师转聘为校内教师,这属于职业激励。爱尔兰对校外机构进行资助,还有校园的税收优惠。
美国部分地区选择了校内外教师合作的模式,即校内教师负责课后服务的学术部分,主要是阅读、数学、写作、科学等,校外教师负责非学术部分,主要是各种生活技能、烹饪和社区服务等。
一个运行良好的质量保障体系离不开有效的评价机制。薛海平认为,其至少应包括两方面:一是建立课后服务的评价标准,指导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二是根据设定的评价标准,对提供课后服务的学校或机构进行评价,检验运行成效。
薛海平发现,各国都非常强调儿童在课后服务中的体验,出台的指导文件都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的特点。比如爱尔兰、澳大利亚、加拿大和德国都把儿童的健康与安全、儿童发展与学习环境,以及与儿童建立良好的关系,作为重要的维度写入评价标准中。
其对课后服务机构的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包括明确的管理结构、具体的课后服务内容和员工的招聘与管理等。
还会将课后服务作为全社会的责任,要求课后服务机构必须重视与家庭和社区的伙伴关系,引导家庭和社区有序加入课后服务之中。
薛海平认为,国内目前应先成立课后服务专门监管机构,负责制定课后服务的运行标准,招募和审批社会机构和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学校和家庭给以相应的补助,评价课后服务的运行情况并定期发布课后服务运行报告。
依托大学、科研机构或者社区成立课后服务支持中心,负责建立课后服务的信息平台,在信息平台发布最新的政策、课程建设指南和研究报告等,也可开展课后服务参与人员的培训,组织课后服务参与人员的经验交流活动,全方位为课后服务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