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湖南株洲网红“罗小猫猫子”在一场直播中自杀,经抢救无效去世。
记者注意到,“罗小猫猫子”在该短视频平台上粉丝有67.8万,总共发布38条小视频,内容多以生活穿搭类为主,此外,还经营自己同名淘宝店铺。
“我得抑郁症已经很久”
10月15日,“罗小猫猫子”在个人视频账号发布视频并配文“这大概是最后一条视频了吧,谢谢你们一路陪伴”。她在视频中称自己得抑郁症很久,甚至在住院两个多月,自己平常作品中快乐的样子也只是为了让大家看到后开心。
“但最近我真的绷不住了,想知道原因的话,就来小号看我的直播吧。放心,这一条直播一定不是带货或广告。”
记者注意到,5月24日,“罗小猫猫子”在另一个平台发布了一组照片,还有网友注意到了她的手腕上有一些红色的划痕,而她为图片所配的文字是“夏日炎炎,有你真甜”。
“喝下去纯粹就是直播间的人起哄”
直播中,“罗小猫猫子”拿出一瓶褐色的液体,一口气喝了下去,并举着空瓶说“刚才我已经喝掉了”。喝完之后她掐着自己的脖子,看上去很难受。
据媒体报道称,直播中,有部分网友留言怂恿她“快喝吧”。
后另一用户“豆豆容易饿”发布了疑似“罗小猫猫子”就医的照片,还说她经抢救无效去世。
网传用户“豆豆容易饿”是“罗小猫猫子”的好友。现在,“豆豆容易饿”的个人签名是“逝者已逝,让她安心走吧”。
她最新发布的视频里写道:“那天小猫并没有想过真的自杀,只是想以这种方式给现任看,敌草快是她稀释兑了饮料,喝下去也是因为直播间的人起哄逞强喝下去的,后来也是自己打的120。”
据新京报17日报道,“罗小猫猫子”的家人表示正在山东处理罗小猫猫子后事,事发时直播间有网民起哄,将追究起哄者法律责任。
直播间起哄鼓动自杀行为的网友
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据都市快报,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说,直播间起哄的行为,是否对主播最终自杀的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这是起哄者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
如果起哄者的起哄行为,直接激起主播自杀的念头,并对主播实施自杀行为产生直接影响,则这些起哄者的行为涉嫌教唆他人自杀。
至于是否可以定故意杀人罪而承担刑事责任,存在一定争议。个人认为,考虑到网络直播的特性,促成主播自杀的直播间环境也是多个起哄者的不同行为相互影响形成的,所以最终判罪定刑的可能性不高。但这不妨碍,这些起哄者就此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当然,主播作为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就其自身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起哄者的起哄行为在主播自杀这件事上,并非主要原因;主播自行做出自杀决定和行为才是主要原因。
至于直播平台,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直播平台的直播内容,用户评论内容有禁止性内容规定,平台应当及时屏蔽、消除相关禁止性内容,并及时向主管机关报告。所以,具体在本次事件中,个人认为,直播平台有及时断开直播,屏蔽不当起哄评论的义务,如怠于履行前述义务的,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过失。当然,具体是否存在过失,得个案中结合平台的行为具体分析,目前并无统一的判断标准。此外,如平台确实存在怠于屏蔽相关内容的情况,其需承担的,不单是民事责任,还可能收到主管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编辑|何小桃 易启江 杜波
校对|段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