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马瑾倩)7月15日,民政部官网公布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而根据我国慈善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只有民政部公开指定平台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目前公众知晓度较高的腾讯公益、水滴筹、字节跳动公益等都在纳入指定范围。
指定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已达32家
此次公布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共10家,涵盖字节跳动公益、哔哩哔哩公益、小米公益等。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自愿申请、公开透明,依法依规、优中选优”原则,组织开展了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遴选工作。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经社会公示,指定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记者注意到,相较于10月20日公示时的平台情况来看,深圳市平安公益基金会运营的“乐善公益”改名为“平安公益”。
民政部指定的第三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 民政部官网截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前夕,2016年8月31日,民政部公布了首批指定首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包含腾讯公益、淘宝公益、蚂蚁金服公益平台、新浪微公益、轻松筹等13家平台。
2018年4月19日,第二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公布,包含美团公益、滴滴公益、水滴公益等9家平台。时隔3年,第三批平台也终于正式公布。截至目前,民政部共指定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32家。
互联网公开募捐资格有明确界限
《慈善法》在修订时曾重点讨论网络求助真实性和性质界定的问题,最终认定个人为解决自己或家庭困难发布求助信息不属于慈善募捐,真实性由个人负责,不属于慈善法调整范围。根据规定,只有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有资格发起互联网募捐。
第二年,民政部就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发布两项行业标准。标准明确提出,在平台上进行募捐的主体应是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组织、个人包括平台本身没有公开募捐资格。平台应明确告知用户及社会公众,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真实性由信息提供方负责。平台不应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个人提供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
民政部要求,指定平台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技术升级改造,在显著位置作出相应公开承诺,为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提供公平、公正的信息服务,严格区分慈善募捐信息发布和其他信息服务,自觉接受后续动态管理、行业自律管理和社会监督,保障和维护互联网慈善募捐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新京报记者 马瑾倩
编辑 展圣洁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