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又放大招了。昨晚格力电器(000651,股吧)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21.9亿元受让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精工)所持盾安环境(002011,股吧)约2.7亿股股份,占盾安环境总股本29.48%。同时,公司将以现金方式认购盾安环境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超1.39亿股股票,认购价款约8.1亿元,合计金额达30亿元。交易完成后,格力电器合计将持有盾安环境38.78%的股权,实现对后者的控股。
格力称收购为业务多元化 但依旧要靠空调
至于为何要控股盾安环境,格力电器在公告中表示,本次交易是公司构建多元化、科技型的全球工业集团,保障核心零部件 自主可控,完善产业链布局,进一步巩固业务竞争优势的重要举措。标的公司的空调制冷元器件业务具备较深的技术积累和良好的生产制造能力,新能源热管理器相关产品矩阵完善,已同国内众多知名企业开展业务合作。格力电器看好盾安环境作为全球制冷元器件行业龙头企业的产业价值,拟通过本次交易进一步提高公司空调上游核心零部件的竞争力和供应链的稳定性,发挥公司与标的公司的业务协同,完善公司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的产业布局。本次交易完成后,盾安环境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将与标的公司在各方面进行深度整合,充分发挥双方协同效应。如果整合措施不当或整合效果不及预期,将会影响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协同效应的发挥,敬请投资者关注标 的公司后续整合风险。
通常对多元化的理解主要是指跨行业,例如名臣健康(002919,股吧)通过收购形成日化和游戏两种业务并存的经营状态。但显然格力电器控股盾安环境并未跨界。公开资料显示,盾安环境主营业务为制冷元器件、制冷空调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制冷配件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电子膨胀阀、四通阀、截止阀、电磁阀、小型压力容器、换热器、集成管路组件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空调、商用空调等领域。根据公司披露的半年报,2021年上半年盾安环境实现营收约50.36亿元,其中制冷设备和制冷配件两项合计实现营收就占总营收的94.03%。
因此格力控股盾安环境主要是为完善空调产业链布局,并非跨页布局,说到底,格力电器还是无法摆脱对空调业务的高度依赖。
盾安环境资产负债率超80% 曾因2020年业绩预告存在重大误判被出具警示函
而对于交易标的盾安环境,格力电器入驻可谓及时输送“弹药”。表面上看,盾安环境是低估值的优质制造业企业,根据公司披露的三季报,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73.74亿元,同比增长41.6%;实现净利润3.42亿元,同比增长281.37%。但公司目前偿债压力较大,截至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80.43%。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9.79亿元;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10.25亿元;而同期公司短期借款就高达14.99亿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高达25.95亿元;此外还有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19亿元。
格力电器也在公告中表示,标的公司存在一定规模的债务压力,未来标的公司拟将经营性现金净流 量及资产处置回笼资金用于清偿金融债务。但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受宏观经济形 势及行业周期波动等因素影响,该等情况可能进一步影响金融债务清偿方案的执行,敬请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的债务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在披露定增预案及格力拟控股公司的同时,盾安环境还披露了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其中2021年6月29 日,浙江证监局作出《关于对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要求公司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该问题的再次发生,具体如下:
盾安环境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6亿元至4.5亿元。2021年2月27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74亿元。盾安环境于2021年4月10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修正后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9.68亿元,与此前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盾安环境在预测2020年度业绩时未考虑对外担保因素对公司的负面影响,预测不够审慎,导致2020年度业绩预告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对盾安环境、姚新义、李建军、徐燕高、江冰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此外,2021年9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对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要求公司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该问题的再次发生,具体如下:盾安环境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6亿元至4.5亿元。2021年2月27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74亿元。盾安环境于2021年4月10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修正后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9.68亿元。盾安环境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9.99亿元。盾安环境《2020年度业绩预告》和《2020年度业绩快 报》披露净利润与年报披露数差异巨大,未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修正。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3.1.5条、第11.3.3条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5.3.5条、第5.3.12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盾安环境、姚新义、李建军、徐燕高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