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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显著上涨,政府可“出手”干预;押金一般不超1个月租金,单次收房租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甲醛房”将禁止出租,违规最高拟罚30万元……今天上午提交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对“黑中介”“群租房”“甲醛房”、哄抬租金、抢占房源等住房租赁乱象一一回应。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尚在审议之中,但这一大波租房利好释放出的积极信号,让人眼前一亮。特别是曾被“黑中介”坑过的承租人,更会精神一振。究其因,部分租房中介设置种种租赁陷阱以及强推“霸王条款”,让承租人“步步惊心”。
早在2017年,住建部相关负责人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就提出,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严厉打击住房租赁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整治“黑中介”“黑二房东”,净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如今,北京在住房租赁市场立法上率先迈出步伐,既是对中央部署的积极响应,更是对群众呼声的正向反馈。
身为首善之都,北京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意义深远。此前有数据显示,在北京和上海两个城市中,分别有37.2%和38.3%的家庭通过租赁解决居住需求,已达到发达国家租赁市场的规模,远远高于全国25.8%的平均水平。不久前,《2021中国城市租住生活蓝皮书》指出,基于我国城镇化率年平均2%的增速,在2030年我国住房租赁市场规模将近10万亿。
从中不难判断,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迈上快车道,对于北京这个吸引大量人才的超级城市来说,住房租赁市场规模庞大。通过立法安排,规范房屋租赁市场,既能提升承租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也能增强他们的归属感,为首都建设贡献更大力量。同时,还可推动实现“住有所居”“房住不炒”,对稳定房地产市场、促使房地产回归居住属性等都大有裨益。
纵观《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可发现每一项制度设计都接地气,富有现实指向。无论房租显著上涨,政府可“出手”干预,还是单次收房租金额一般不超3个月,超收将受监管;无论出租“甲醛房”最高拟罚30万,还是虚假租房信息将由互联网平台删除屏蔽……都“对接”了民众的正当诉求,又着眼于整个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健全法治,依法规范,不是打压房屋租赁市场,而是更好地推动房屋租赁业良性发展。
对于房屋租赁中介,特别是“黑中介”来说,该掂量掂量其中利害。随着法治不断完善,监督更趋精准,房屋租赁中介应迅速因应时势,改变那种不合时宜的商业模式。一些“黑中介”以坑骗房客为能事,干一些形同“鸡鸣狗盗”的勾当,即便参照现有的法律,也涉嫌违法犯罪,岂能走得远?
一定程度上说,房客和中介是利益共同体。尊重承租人的合理需要,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中介才有生意,才有“钱途”,房屋租赁业才能兴旺,才有前途。如果老是想着坑骗承租人,势必透支承租人的信任,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出租“甲醛房”最高拟罚30万为例,《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指出,“逾期不改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依法重罚,住房租赁企业被罚得肉疼,还敢放肆?
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为契机,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则能让广大承租人更好地实现安居乐业,充满奋斗激情。
文/秦川 编辑 孙晓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