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肉夹馍”仍然风波未了。
据九派新闻报道,“看到道歉信的时候,我高兴坏了,终于等到协会承认错误。没想到,找不到协会的人。”被诉河南商户李静说,本以为能顺利拿回7000多元的侵权费,但协会的委托律师告诉她,其代理工作已结束,退费需要联系协会。律师还说,协会对侵权商标的商户提起诉讼没有错,且舆论不能代表法律的适用。
李静感到心累。按照她店里的营业情况,得卖两三个月的馍,才能挣回7000多元。河南商户沈悦也败诉了,但她没将赔款转给对方。因为母亲住院需要医药费,她手里没钱。“判决书已经生效了,案子没结,我会不会成老赖啊?”她担心地说道。
而协会会员张楠得知协会委托的律师跟商户讨价还价后,对记者表示,侵权费没有规范化,这可能是个人行为,而不是协会的行为,“我们绝对不会这样”。被问及这些赔付款的去向与用途时,张楠表示,“我也不清楚。”
内蒙古振义律师事务所于刚律师建议,商户要把案子的进程拉下来,一审败诉要继续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的话,需用再审的纠错机制。已经赔钱给协会的,建议跟协会协商。由于协会需要大规模地调解退款,商户要做好不能退全款的准备。如果协商不行的话,只能另行起诉协会。
需要提及的是,11月26日,潼关肉夹馍协会发布致歉信称,此前给广大肉夹馍经营者带来了严重的困扰和麻烦。协会已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并深感自责、诚恳致歉。协会表示,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将积极妥善处理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
《给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一封致歉信》中称,此前,潼关肉夹馍协会对潼关肉夹馍商标进行维权一事,给广大肉夹馍经营者带来了严重的困扰和麻烦。经过全国众多媒体朋友和专家学者的批评、指正和帮助,该协会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就是把协会“不忘初心、全心全意为潼关肉夹馍经营者服务”的宗旨丢掉了,该协会深感自责。
潼关肉夹馍协会并承诺,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对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将会积极妥善处理;协会将一如既往地为全国各地潼关肉夹馍经营者,从操作流程、工艺技术、质量特色等各个方面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
针对“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国家知识产权局26日给出回应: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据央广网报道,对于商户,复旦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专业教授段厚省认为,上百家小吃店涉嫌侵犯商标权被诉,某种程度上暴露出部分市场主体商标意识还比较淡薄,一旦被认定侵权,可能面临赔偿、罚款乃至门店关停的风险。多起商户被诉也是一堂“法治课”,在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日益加强、维权意识不断提升的今天,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是经营者的“必修课”,增强商标意识既可以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又可以保障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对于行业协会,段厚省表示,虽然维权合理合法,但收取加盟费不可任性。作为肩负着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品牌正面声誉责任的行业协会,行使权利需依法合规,既要理性、更要良性。单纯以牟利为目的进行所谓维权,不仅容易引发公众抵触情绪,还会伤人一千自损八百。
记者获悉,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责成地方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事件进展,加强对各方保护和使用商标的行政指导,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有关商标纠纷,既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又要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处理好商标权利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九派新闻、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