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月2日消息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10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废止并注销的公告。名单如下:
北京民族大学
北京东方大学
北京兴华大学
北京珠宝首饰研究修学院
北京世贤研修学院
北京京海研修学院
北京东方研修学院
北京逻辑语言研修学院
北京经贸研修学院
北京军地专修学院
以上10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期后未依法予以延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该10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废止并注销。自办学许可证注销之日起,各校应依法完成清算、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