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据相关媒体报道,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三人冒充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00700.HK)案件,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7年、6年。被告人曹某的辩护律师表示,曹某当庭表示上诉。
据悉,此次案件发生在去年,腾讯与老干妈,原本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家公司,因为上述三人的操作被莫名其妙地联系在了一起,甚至产生了纠纷。
2020年6月29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民事裁判书,内容显示腾讯公司以老干妈拖欠广告费为由请求查封、冻结该公司1624万余元财产。
腾讯方面当时称,老干妈曾在游戏《QQ飞车》里投放了千万元的广告,但长期拖欠相关费用,腾讯被迫依法起诉。
在媒体报道之后,事件引发各界关注,一度登上了微博热搜。
然而次日,老干妈方面发布声明称,公司从未与腾讯公司或授权他人与腾讯公司就“老干妈”品牌签署《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且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并就该事件向贵阳警方报案。
那么,这份合作协议到底是谁签的呢?
2020年7月1日,在经过调查之后,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通报,犯罪嫌疑人曹某、刘某利、郑某君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以便获取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利。
随着真相水落石出,腾讯与老干妈也宣布和解,发布联合声明称,双方已厘清误解,同时腾讯已向老干妈方面当面致歉并向法院申请撤回财产保全申请及诉讼,后续腾讯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流程,未来双方也将探索和开启一系列正式合作。
在两家公司和解之后,由于涉嫌合同诈骗,该案进入了司法程序。
2021年2月7日,根据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冒充“老干妈”公司工作人员行骗的曹某等三人向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曹某、郑某君、刘某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冒充“老干妈”公司员工骗取腾讯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三位被告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