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江聃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中央企业碳达峰、碳中和的明确目标,并分别从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建立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强化绿色低碳技术科技攻关和创新应用、建立完善碳排放管理机制等五个方面展开部署。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碳达峰、碳中和已经被纳入国资央企发展全局,加快中央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将有力支撑国家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指导意见》共八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组织实施等。目标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三个阶段发展目标。一是“十四五”时期,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15%,万元产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8%,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5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营收比重不低于30%。二是到2030年,中央企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大幅下降,万元产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中央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整体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有条件的中央企业力争碳排放率先达峰。三是到2060年,中央企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有力推动国家顺利实现碳中和目标。
《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强化国有资本绿色低碳布局,调整国有资本存量结构,加快清理处置不符合绿色低碳标准要求的资产和企业。优化国有资本增量投向,加大绿色低碳投资,推动国有资本增量向绿色低碳和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中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全面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全面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改造、绿色化改造。发挥绿色低碳消费引领作用,扩大中央企业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国际交流合作。
《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推进煤电、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造纸等工业行业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构建循环经济体系。
《指导意见》提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加快提升能源节约利用水平,加快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推动非化石能源发展,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同时,强化绿色低碳技术科技攻关和创新应用,深入开展智能电网、抽水蓄能、先进储能、高效光伏、大容量风电、绿色氢能、低碳冶金、现代煤化工、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强绿色氢能示范验证和规模应用。聚焦先进核能、绿色低碳电力装备、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汽车及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领域,推动中央企业布局建设一批原创技术策源地,强化原创技术供给,加速创新要素集聚。强化绿色低碳技术成果应用。
《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完善碳排放管理机制,提升碳排放管理能力,提升碳交易管理能力,提升绿色金融支撑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起设立低碳基金,推动绿色低碳产业项目落实。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张建红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指导意见》系统全面阐述了国资央企“双碳”的工作路径。政策先行,贵在落实。随着今后《指导意见》的落地实施,中央企业的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必有力支撑国家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一位不愿具名的咨询投资机构人士对记者表示,《指导意见》设立的阶段性发展目标既体现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要转向以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为主,弱化能耗总量控制的思想,也体现了发挥中央企业表率作用的工作安排。建议在后续工作中,也要重视推动行业产业间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