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邢某在一家培训机构报名健康管理师资格考试培训,支付了3600元培训费。通过一段时间的培训,他发现健康管理师已经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最终考试和发证的机构都是培训公司,发的证书也只是职业培训证书。于是,邢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报名费并赔偿其他经济损失。法院最终判决培训机构退还邢某3600元培训费。
法律提示
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时候,另一方可以根据这种法定的解除事由主张合同解除。
本案中,邢某无法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所以邢某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能否从事某个职业的合格证明和准入门槛,而职业培训证书只是培训凭证,两者有着本质区别。法院最终支持退还邢某培训费的诉求,但他并未尽到一般的合理注意义务,自身也存在过错,所以其他赔偿法院不予支持。
“收纳师不限学历门槛”“十天速成取证”“家庭教育指导师岗位缺口大,拿证拥有金饭碗”……随着新职业的涌现,相关培训日渐火热,一些培训机构为招揽生源夸大事实虚假宣传,引得投诉纠纷频发,其中占比最多的就是机构混淆职业资格证书与培训证书的案件。
要避免考到“山寨证书”,笔者建议考生首先应在人社部官网上查询证书是否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上,其次看培训机构是否正规。选择培训机构前,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网或其他程序查询培训机构是否存在经营异常,是否涉及大量司法案件。如果该机构存在较多相关异常经营情况,建议慎重下单。
此外,笔者调查发现,近几年时常有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导致培训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纠纷案件。因此,考生最好在培训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因为国家政策原因导致无法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应退还部分费用或者全部退费。另外,学员缴费时,最好以转账的形式,并支付公司账户,保留好缴费凭证和支付凭证,及时索要发票加盖公司印章,以便日后出现问题维权。
何星星
(作者单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