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3日,国新办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邀请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 会上,民政部部长陆治原表示,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把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特别是广大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权益作为首要任务,推动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 据介绍,民政部将流动儿童纳入国家关爱保护范围,为城镇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权益保障、日常照护、关爱帮扶等服务,做好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养育、教育、医疗康复等一揽子保障服务。此外,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为临时遇困群众及时提供救助。
■ 在发展基本社会服务方面,加快提升养老、区划、婚姻登记等服务管理水平。针对广大老年人基本需求,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推进“养老服务+医疗资源”融合发展,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积极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履行老龄工作协调职责,推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同时,开展“乡村著名行动”,推进乡村地名上图、农产品上网,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在全国21个省(区、市)试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着力推动流动儿童在居住地
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等关爱服务
会上,对于记者提出的如何关爱保护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回应。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介绍,关于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权益保障和关爱服务工作,民政部门主要做了四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完善政策制度。民政部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意见、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意见、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做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其次是健全工作机制。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同意,成立了国务院妇儿工委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小组全体会议,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召开全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再次是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二是开展“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着力推动流动儿童在居住地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家庭教育指导、城市融入等关爱服务。
最后是筑牢基层基础。民政部门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入户走访、信息核查、关爱服务等工作。指导各地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发挥这类机构在困境儿童兜底监护、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培训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郭玉强表示,下一步,民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调动各方力量,不断提升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水平。
中央财政今年安排3亿元引导资金
支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
会上,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介绍,今年中央财政安排3亿元引导资金,支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通过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社会捐一点等方式,为老年助餐服务提供有力支持。
唐承沛表示,去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今年列入全国老龄委为老民生实事。各级民政部门认真组织实施,老年助餐服务取得了积极成效。具体来看有几点:
服务网络不断拓展。各地结合实际,出台助餐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采取依托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功能、整合利用社区闲置资源、改造既有设施等方式,新增老年助餐点,扩展老年助餐服务网络,一些地方已经形成15分钟老年助餐服务圈,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助餐服务。
助餐模式日益丰富。各地在老年助餐工作实践中,因地制宜发展形成了养老机构+助餐,过去养老机构的餐饮服务只管机构内的老人,现在通过拓展功能,可以向社会上的老人提供助餐服务。还有社会餐饮+委托服务、社区食堂+老年餐桌、中央厨房+专业配送、线上平台订餐+线下送餐等老年助餐模式。
质量安全持续加强。各地着力推进老年助餐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建立民政牵头、多部门参与、属地负责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助餐要安全,首先就是食品安全,要确保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唐承沛表示,下一步,民政部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序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扩面提质增效。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坚持公益属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突出“助”的功能,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重点服务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就餐刚需。
二是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坚持从老年人需求出发,尊重老年人意愿,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确定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稳步拓展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能力。
三是进一步推广经验模式。指导各地用好中央引导性资金,着力打造一批优质助餐点和服务品牌,培育一批专业化、连锁化、规模化助餐机构,创造更多可感可及可持续的助餐模式。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张炎良 北京报道
原标题:3亿元引导资金支持发展老年助餐,推动流动儿童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